紫外吸收法標準(臭氧檢測儀檢測法)
1.原理
臭氧對254nm波長的紫外光有特征吸收。臭氧化氣樣品和參比氣體(不含臭氧的空氣或氧氣)分別以恒定的流速進入儀器的吸收池,參比氣通過吸收池時,被光檢測器檢測的光強為I。,樣品氣通過吸收池時被檢測器檢測的光強為I,I/I。為透光率。儀器的微處理系統根據朗伯-比爾定律計算出臭氧濃度,這些量之間的關系表示為式(8)或式(9):
所測得的以體積分數表示的臭氧濃度值應能自動換算為質量濃度值g/m3(mg/L)顯示。
2.檢測設備
2.1紫外吸收臭氧檢測儀應具有合適的量程,并有溫度和壓力校正功能。應定期(很長1年)使用以下兩種方法之一校準:
a)用準確度高于被校準儀器的紫外吸收臭氧檢測儀校準;
b)按4的規定用碘量法校準,校準結果偏差應在士2%以內。
2.2所有采樣管線應采用聚四氟乙烯(PTFE)或聚偏二氟乙烯(PVDF)等對臭氧呈惰性材料,為連接方便,允許采用較短的聚氯乙烯軟管和不銹鋼接頭。
2.3帶調節閥的流量計,流量范圍:0.2L/min~2L/min,調節閥和流量計都應耐臭氧腐蝕。
2.4檢測儀排氣口應安裝臭氧破壞器。
3.臭氧濃度檢測
3.1氣路連接氣路連接參見圖2。
3.2檢測操作檢測應在臭氧發生器和臭氧檢測儀工作穩定后開始:
a)調節流量控制閥,使流量計指示大于臭氧檢測儀所需流量,防止環境空氣倒流;
b)當臭氧檢測儀讀數穩定后,記錄下臭氧檢測儀示值C(g/m3)。
內容來源:
標準號:GB/T 37894-2019
中文標準名稱:水處理用臭氧發生器技術要求
英文標準名稱: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ozone generator for water and wastewater treatment